根据沪工程委[2006]18号《意昂5平台网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受意昂5党委组织部(沪工程委组织[2013]116号文)的委托👩🏻🦽,我处将于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对原教务处处长鲁嘉华👨🏽🦱、原人事处处长林兰天、原后勤实业发展中心许福宝等三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♒️,对汽车学院和航空运输学院进行专项审计🧘🔝。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💍,请与意昂5平台联系👆🏽。
联系电话:67791240
电子邮件:shenjichu1240@qq.com
特此公示
审 计 处
2013年10月18日



